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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会不会造成交通肇事罪呢?要被怎么处罚?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开车撞人重伤会坐牢吗

  一般不会,要重伤3人并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才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案例回顾】

  江西某乡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原告陈同学13岁,现读初一与被告张先生同住一村。被告张先生之妻得了急病,在未征得陈同学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张先生让陈同学开货车送自己的妻子去医院。到达医院后,张先生又让陈同学回村里接自己的父母来医院。陈同学在同村的路上与一辆农用货车相撞,致使对方司机和车上乘坐的二人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原告陈同学负全责,应赔偿受害人损失3万元。陈同学进行了赔偿后,以张先生在未经其父母同意情况下,要未成年人开车造成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张先生分担部分损失,张先生认为事故与其无关,拒绝分担。

  原告陈同学在行为时年龄为13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该规定的适用条件,应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受他人制约的个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才应负责。本案原告陈同学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在被告张先生未征得其父母同意情况下,按张先生的意思为其开车服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不具备适用该法律规定的条件。13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不能取得机动驾驶执照,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上路行使的资格。本案张先生指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陈同学从事依其行为能力不能从事的行为,并因此获得利益,张先生应对陈同学在其指使范围内从事的活动负责。同时,原、被告住同村,被告张先生应该知道陈同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驾驶机动车辆的活动。所以,被告张先生是不能推卸责任的。

  另一方面,陈同学的父母监管不严,也要负一部分责任。但由于陈同学在本案中的行为已脱离了其父母的监管,而受张先生的指使,张先生作为现实有监控能力的人,其现实注意义务要大于陈同学的父母,而且张先生还是陈同学行为的受益人。因此,应承担比陈同学父母更大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张先生应赔偿原告陈同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万元的70%即21000元,其余损失由原告陈同学的父母负担。

  根据上述内容的相关解答,可以认定: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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